松滋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來源:政府網站建設公司
時間:2017-06-30
工作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于衛生和計劃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指導各鄉鎮衛生和計劃生育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二)負責制定全縣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并組織落實。
(三)負責職責范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組織開展相關監測、
調查、評估和監督,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負責國家、省、市食品安全標準的宣傳貫徹
和追蹤評價。
(四)負責組織擬訂并實施基層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婦幼衛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縣基層衛生和計劃生育、婦幼衛生服務
體系建設,推進基本公共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均等化,完善基層運行新機制和鄉村醫生管理制度。
(五)負責全縣醫療行政管理;實施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制度和醫生技術人員資格認可及執業許可制度;組織實施國家關于醫療質
量標準、技術標準、服務規范和衛生人員職業道德規范。
(六)負責組織推進全縣公立醫院改革,建立公益性為導向的績效考核和評價運行機制,建設和諧醫患關系,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
價格政策的建議。
(七)貫徹落實國家、省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制定我縣基本藥物的采購、配
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八)組織實施促進全縣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組織監測計劃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計劃生育安全預警預報信息建議。
(九)組織建立計劃生育利益導向、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和促進計劃生育家庭發展等機制。
(十)制定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制度并組織落實,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衛生和計劃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十一)擬訂全縣衛生和計劃生育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和計劃生育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貫
徹落實國家、住院醫師和??漆t師規范化培訓制度。
(十二)擬訂全縣衛生和計劃生育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和計劃生育相關科研項目。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協同指導
院校醫學教育和計劃生育教育,組織實施畢業后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
(十三)指導全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工作,完善綜合監督執法體系,規范執法行為,監督檢查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查處
重大違法行為。
(十四)負責衛生和計劃生育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統計調查,參與人口基礎信息庫建
設。
(十五)制定并組織實施全縣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技術標準,加強中醫藥行業監管。
(十六)負責縣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縣直部門有關干部醫療管理工作,承擔縣重大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
作。
(十七)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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